【起草单位征集】公开征集《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发表时间:2024/08/09 作者:才博智慧治理研究院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政务热线),是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集政务咨询、民生诉求和行政效能投诉等为一体的非紧急性综合服务平台。政务热线为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国家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政务热线的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充分强调了政务热线在协同治理与智慧治理方面的作用和价值。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热线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政务热线全面发展,中国信息协会于2024年6月21日立项了《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项目编制计划号:P2024-46。该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由才博智慧治理研究院牵头组织,拟于2025年6月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参与团体标准项目编制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各级省市政务热线单位,或在政务热线领域内具有丰富研究经验的行业协会商会、高等院校等,具备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政务服务、政务热线相关领域的体系搭建、机制优化、运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热线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政务热线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 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30家以内的热线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 参与原则

(一)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二)起草单位要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在政务热线领域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标准编写的规范化水平。

五、 申报要求

有意向参与上述标准项目编制的热线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请填写《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见附件),并于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版)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六、 编制组联系方式

才博智慧治理研究院

联系人:于丽莹

电  话:15101193239

邮  箱:yuliying@caiboc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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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规范》